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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是有人說不到100公尺的路段太暗了
要求裝設路燈當做照明使用
結果不知是哪個天才把照明用的路燈裝在2樓
是那種大馬路上到處都看得到的黃色路燈
媽的~~燈有夠亮的
使得路燈對面住家陽台刺眼的要死
但好笑的是該路段只亮了1/3而已
剩下的被1樓遮雨棚檔住也照不亮
後面的路段一樣暗的要命
有裝跟沒裝有什麼差別啊
都不知裝這盞路燈要幹麼
還到處去艾爸叫母
媽的~~該死的歐巴桑
錢應該花在刀口上而不是浪費人民的納稅錢
難怪人家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
一點也沒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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