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是有人說不到100公尺的路段太暗了

要求裝設路燈當做照明使用

結果不知是哪個天才把照明用的路燈裝在2樓

是那種大馬路上到處都看得到的黃色路燈

媽的~~燈有夠亮的

使得路燈對面住家陽台刺眼的要死

但好笑的是該路段只亮了1/3而已

剩下的被1樓遮雨棚檔住也照不亮

後面的路段一樣暗的要命

有裝跟沒裝有什麼差別啊

都不知裝這盞路燈要幹麼

還到處去艾爸叫母

媽的~~該死的歐巴桑

錢應該花在刀口上而不是浪費人民的納稅錢

難怪人家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

一點也沒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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